近日,康复医学科心肺康复团队在全院各病区进行肺炎康复评估和康复训练,共完成会诊及康复治疗128人,涉及普外科、泌尿外科、血液风湿科、胸心乳腺外科、综合科、肾内科及呼吸、重症二等病区。
根据《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呼吸康复指导意见(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呼吸康复联合指引》,呼吸康复启动的安全标准,患者在以下情况下,可进行心肺功能评估及康复训练:
1.重型和危重型患者
(1)呼吸系统:吸氧分数(FiO2)≤0.6条件下外周血氧饱和度(SpO2)≥90%,呼吸频率≤30次/分,呼气末正压(PEEP)≤10 cmH2O,无呼吸机对抗,无潜在安全隐患的气道问题,无不能耐受的呼吸困难,无严重的刺激性咳嗽;
(2)心血管系统:收缩压≥90mmHg且≤180mmHg,平均动脉压≥65mmHg且≤110mmHg,心率≥40次/分且≤120次/分,无新发的心律失常或心肌缺血,无乳酸水平≥4mmol/L的休克,无新发不稳定的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无严重的主动脉狭窄;
(3)神经系统:RASS评分:−2 ~ +2,颅内压<20 cmH2O;
(4)其他:无不稳定肢体和脊柱骨折,无严重的潜在肝/肾疾病或新发的进展性肝/肾损害,无活动性出血,体温≤38.5℃。
2.普通型患者
(1)呼吸系统:外周血氧饱和度≥92%(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引起高碳酸血症患者外周血氧饱和度适当放宽到88 - 92%),呼吸频率≤30次/分,无其他未控制的严重的呼吸疾病;
(2)心血管系统:心率≤100次/分,收缩压>90/60mmHg且<140/90mmHg,无新发不稳定的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3)神经系统:简易精神状态评分>21;
(4)其它:体温≤38.5℃,无胸闷、气短等不适症状加重,无其他不适合活动的未控制的疾病。